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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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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Bitter-Sweet Tangerine Hue of Sunset Boulevard
Sean Baker: An Embrace for the Souls Stuck on the Margins

我第一次知道Sean Baker,是他的《Tangerine》。我当时明明记得是有拿大奖的,但刚刚查了一下,好像只是被 Mognolia买了放映权,并没有拿奖。如果没有拿奖,那我当时最震惊的点,可能是整个电影是用三台iphone5S拍的。事实证明,好故事是不挑设备的,一样成功被买走放映权。第一次看这部电影的时候,我年纪还比较小,大学刚毕业的时候。当时并没有理解为何导演大费周章的拍这么一部电影,除了震惊于设备之外,也去了解了一下他都用了些什么配套gear和哪些软件,并同时暗暗思考自己这么干的可能性。事实证明,到现在我也还没写出我认为可以拍的剧本,设备从来不是问题,问题是故事、和其他制作细节。直到前几年看了《The Florida Project》,我才又去看了一遍《Tangerine》。现在的我已经32了,完全不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了、看起来心情又不太一样。
《Tangerine》是以两位transgender sex worker作为主角的。以前我确实不太清楚她们的生活状态,直到搬来Oakland,不巧在我最喜欢的pho店边上、经常可以在街边看到各种很明显是sex worker的她们,我才慢慢开始关注这个边缘人群的生活状态。嫖娼在我的记忆里,一直是半公开、虽不合法、但也无人取缔的存在。我记得我小时候,在我家不远的、某每次去上课外班都会路过的广济桥下,就有很多霓虹灯、粉粉的光打出来、白色的蕾丝的窗帘里,一排椅子上,总坐着几位穿着清凉的女性。我一直以为,这就是社会的一部分。有人买,有人才卖,各取所需。我好像没认为这有什么不对,但我知道不是光彩的事情。青春期之后陆陆续续知道周围有男性朋友会去,我好像也一直不觉得有什么、也没有因此不跟他们来往。现在想想,我好像很早就有略flexible的moral compass。
直到看了《Anora》之后,有一次去芝加哥见朋友 (@junyumatt @keliyew) 的时候,和朋友们聊起我住的城市的某一条街似乎是sex worker的固定工作场所。就那一个block,每天中午开始,就有人站街。我其实有点好奇,不知道如何收费的?他们立刻震惊:什么?Oakland这样?我说,是啊,其他大城市应该都这样吧,我知道洛杉矶也有。我们开始陷入这到底是是不是合法的讨论,我一直以为prostitution在美国是合法的。他们继续震惊,从什么时候开始的?我说,我不知道,我只是以为是这样、因为我知道很多人这么干。我们查了一下,发现除开内华达某部分区县可以合法经营妓院,即便如此也必须是在政府的许可范围内、在合法注册的妓院中进行、且vegas是不允许合法卖淫的。也就是说,我所有看到的、都是非法的。在旧金山,卖淫、嫖娼、拉皮条可以最多判6个月监禁,罚款最高可达1000美金。旧金山有一些去刑事化的倡议,建议不优先起诉自愿性工作者,但法律本身仍为合法化。我一直以为美国会在这方面更加progressive,事实是并没有。
我的朋友立刻点头,这才是我知道的那个版本。然而我很震惊,因为这一直是随处可见、和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。卖淫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开始形成城市、产生商品交换的时期,即公元前三千年左右的美索不达米亚。在苏美尔文明中,有神庙妓女,是宗教仪式的一部分,参与象征性的“神圣结合”。她们不但不被视为低贱,反而是一种神职。包括古希腊和罗马也有多种性工作者类型,其中有一种高端陪侍女性,往往受过良好教育、能谈诗论文。古罗马则是将卖淫视为合法行业,但需登记,并穿黄色披巾等区别性服装。中国则从秦汉开始就有常见机构。唐宋时期更是歌妓文化盛行,有才艺、有地位的文雅人士与妓女结交。明清之后甚至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划分:官妓、清倌、卖笑、卖身者各有不同。
我顺藤摸瓜查了下全球卖淫行业的合法化情况,基本有四种模式,分别是:全面合法且规范化、合法但无法规范管理、买卖双方皆非法和卖方不违法、买方违法。以德国为例,prostitution是合法的:2002年德国通过了《卖淫法》(Prostitutionsgesetz),2017年进一步强化监管,出台《性服务者保护法》(Prostituiertenschutzgesetz)。其中条款要求性工作者必须在地方政府注册,领取“性服务者许可证”,每年/半年建议进行非强制的健康咨询。性工作被视为自由职业者,可以依法纳税、签合同、享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的权利。妓院也可以合法经营,但必须取得许可证,和满足卫生、安全、雇佣等规范。听上去很好,许多小城市都有“性工作专区”;柏林、汉堡、法兰克福等地也形成了较为公开的性产业街区。但实际操作起来,因为注册制度可能增加污名,许多人拒绝注册。大量性工作者依旧处于灰色地带,尤其是移民。许多“合法妓院”实则暗藏剥削,大量来自东欧的性工作者(罗马尼亚、保加利亚)虽然在法律下工作,却仍被地下经济控制。
也有其他国家、例如荷兰、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部分州在逐步建立起合法的体系。在荷兰,卖淫从2000年起全面合法化,拥有性工作者协会、专业从业支持服务,他们希望可以“透明、管理、去污名”。 而新西兰,在2003年《性工作改革法案》通过之后,成为了性工作者最受保护的国家之一。性工作者不需要登记个人身份,而且法律明确禁止强迫、控制、剥削等行为。在北欧的其他国家,例如瑞典、法国,则采取卖方合法、买方违法的方式来保护通常是被压迫位置的性工作者,而惩罚支持该产业继续运行的买方。
我个人觉得买卖都不必被惩罚,去污名化和建立规范比较重要。我在research的过程中,开始逐渐困惑:买卖性服务都存在于人类文明这么久了,为何还没被规范。需求存在,市场存在,有人愿意提供,有人愿意买,为何卖方for some reason是被剥削、不保护、随意欺辱、虐待的对象?为何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?很明显,在目前的法律法规的生态下,有更好办法的人不会选择性买卖,那既然都没选择了,更加需要加强对边缘人士的保护。然而答案并没有不是“合法了就好了”这么简单。即便是在逐渐合法化的各国,除开新西兰,合法化对于缓解“污名”的帮助也不是那么的大。德国、荷兰的社会文化对此仍然保留偏见,尤其对女性。而北欧和中国、美国等全面禁止的国家,卖淫更加是被认为是可怜、堕落或者犯罪行为。
即便是合法的妓院,老板很有可能高抽成、不公合同、精神控制;甚至客户性暴力、边缘暴力(比如加钱就不带套等)。法律虽然在,但很多人还是不敢举报或者维权,怕失去工作或者被歧视。她们应该是有权力的人、也应该被卫生和安全保护,这样才可以存钱、买房、退休,慢慢退出。其中,移民女性在这中间往往最边缘,语言不通、签证不稳、无法正视身份。作为也是移民女性的我,我非常可以理解会有这种没办法的办法、没选择的选择的时候(不介意尝试)。她们不仅需要可以报警、可以维权,还需要安全的环境、甚至获得治疗、咨询。
Sean Baker在做的,就是一年一天,十年如一日的cover这个主题,不断的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去关注、去讨论、去思考。因为除了改变大家的看法、对该人群去污名化,我们几乎没有其他任何的办法改变现状。除了大叫 “这里有问题、请看这里”之外,我们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改变现状。这其实让人很绝望,尤其自己的家境富裕、见到社会的阴暗面的sean baker,我想当时冲击不小、才会一直cover这些主题。可能让他坐立不安,无法假装不知道、继续过着自己优渥的生活。
我可以理解这种感觉,我也坐立不安。我没办法假装不知道,我们选择把摄影机直接对着她们、我们选择为她们写作、创作,即便是被浪漫化的电影,只要越多人看、我们就成功了。人们一边抱怨电影浪漫化边缘人士,一边不知道、如果我们毫无修饰地把丑恶展现在你的面前,恐怕你永远看不到这部电影、我们也就失败了。我发现观众从来都不理解导演的良苦用心:我们的痛、我们理解、解构、消化、重组成你可以接受的样子,还得好看、构图、表演,而你,轻飘飘的一句 “社会沦丧、妓女主题也可以赢奥斯卡”。沦丧的不是我,是认为妓女低贱的你。如果你知道你周围有人购买该服务,你会跟他说他低贱吗?如果你不会,卖方为何就成了低贱的一方?我想问你这个灵魂问题。如果是男性性工作者呢?还和女性一样低贱吗?